“我完全不知情,账号也不是我在用……” 法院:判决返还货款

  来源:台州晚报

  二手平台交易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不少消费者为追求卖家允诺的优惠,“跳过”平台私下交易。

  近日,台州临海市人民法院白水洋人民法庭就审理了一起脱离平台付款后卖家不发货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2023 年 10 月临海的顾先生想二手交易平台闲鱼上购买一台二手苹果手机,几番查看,最终相中了一名闲鱼会员的货物。

  顾先生在平台上与卖家取得联系,双方商定价格,对方却以节省手续费、价格再优惠等理由,引导顾先生绕过闲鱼平台,直接用支付宝向实名为“刘某平”的账号转账。

  顾先生完成转账后,先前还热情满满介绍手机情况的卖家,迟迟没有发货,对顾先生的询问以及要求退款的请求

  也都置之不理。

  发现事情不对劲的顾先生,抓紧联系了闲鱼平台,但由于顾先生无视平台交易风险提醒、脱离闲鱼平台完成支付,闲鱼官方仅能封禁该违规账号。

  对于顾先生请求帮助追回货款的事情也是有心无力,无奈之下,顾先生将刘某平起诉至临海法院白水洋法庭,法官向平台调查取证最终确定与顾先生沟通买卖事宜的闲鱼账号系刘某福注册,而非接收货款的刘某平。

  顾先生主动撤诉并再次起诉刘某福,然而,刘某福否认了,自己与这件事情有关:“我完全不知情,账号也不是我在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

  根据刘某福闲鱼注册信息、两人闲鱼聊天记录及顾先生转账记录等,可以认定顾先生与刘某福之间存在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

  刘某福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账号存在被他人盗取使用等情形,顾先生虽在指示下将案款转给他人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仍成立于顾先生与刘某福之间。

  顾先生支付货款之后长期未收到手机,刘某福应当返还货款,最终,法院判决刘某福。

  返还手机款 6800 元

  法官提醒,买家要有充分的风险防范意识,购物、付款均应在正规平台内进行,并注意保留好平台内的聊天记录、交易快照、支付凭证等证据。卖家应讲究诚信,遵守平台交易规定。此外,个人应当保护好账号信息,不轻易借他人使用,已废弃不用的账号等应及时注销,避免发生账号被他人违法使用的情况。

  来源:潮新闻、台州政法融媒体中心